上海市养老护理、护工执业从业人员可参加补贴培训
2010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上海市农民工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将大力开展家政服务、养老护理、护工等家庭服务业相关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列为其中一项重点内容。为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又出台了相关培训补贴政策和操作办法,依托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上海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和上海护理学会组织推进这三类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 培训对象:在本市从事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和护工三类职业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本市户籍农民工或征地农转非人员都可以参加相关职业的补贴培训。
■ 培训项目: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和护工三类职业的岗位培训项目和纳入本市补贴培训目录的职业资格等级培训项目。职业资格等级培训项目具体有家政服务员(五、四、三级)、养老护理员(五、四级、三级)、护工(五级)以及母婴护理(专项职业能力)。
■ 培训报名:培训对象由所在家政公司、中介管理机构等单位推荐,经过上述相应行业协会审核后,可参加补贴培训(暂无单位推荐的培训对象可直接与相应行业协会联系)。培训机构是具备相应培训资质且与各区县人保部门签约的补贴培训实施机构。
■ 考核鉴定和配套证书:培训对象参加岗位培训的,由相应行业协会组织考核,合格者可获得行业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对象参加职业资格等级培训的,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实施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 经费补贴: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目前可享受最高350元/人的培训费补贴。参加职业资格等级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按本市公布的补贴标准享受50%培训费补贴(公布的补贴标准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所属“职业培训服务网”查询)。(特别提醒:每名学员每年可参加一次补贴培训)
养老护理员——对老年人生活进行照料、护理的服务人员。
● 主要工作内容:对老年人进行生活照料;技术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护理;培训指导和护理管理工作等。
● 职业等级:养老护理员共设三个等级,分别是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均已面向社会开展培训与鉴定。
● 培训内容(以五级为例):模块1 养老护理概论;模块2 养老护理基础知识;模块3 养老护理技能操作;模块4 生活常识及居室常识。
● 建议培训课时:五级170课时 ;四级150课时;三级180课时。
● 培训补贴标准:参加培训的补贴对象考核鉴定合格的,岗位培训项目最高补贴350元/人,职业资格等级培训项目,五级补贴680元/人;四级补贴700元/人;三级补贴1060元/人。
护工——在医院、护理院及社区家庭对母婴、老、弱、病、残疾人等进行生活护理的人员。
● 主要工作内容:护工须了解一般消毒隔离技能和自我保护知识,了解各种病人的心理特点和观察病人病情的方法,熟悉一般护理知识及基本护理方法,熟悉常见疾病的护理方法,掌握母婴、老、弱、病、残疾人的生活护理工作的内容和操作方法,熟练帮助母婴、老、弱、病、残疾人在日常生活起居、出行等方面的困难等。
● 职业等级:护工共设一个等级,即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已面向社会开展培训与鉴定。
● 培训内容:模块1、基础知识;模块2、基础护理知识;模块3、专科护理知识;模块4、护理操作实训。
● 建议培训课时:不少于180课时。
● 培训补贴标准:参加培训的补贴对象考核鉴定合格的,岗位培训项目最高补贴350元/人,职业资格等级培训项目补贴765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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