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遗产纠纷的疑问
时间:2018年11月17日 来源:网络 作者:嘉年乐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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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有钱人很多,那么问题来了这些人去世了之后财产要怎么来划分呢,子女多的就涉及了遗产纠纷的问题,下面小编就来解答遗产纠纷的疑问。
父母一方健在,另一方死亡,子女能不能要求继承遗产?
我们中国的传统观念认为父母一方死亡,而另一方健在的,作为子女是不能要求继承的,只有父母双亡才能开始继承,否则就是不孝、大逆不道。其实这种观念恰恰是违背了我国继承法的基本精神的。
依照我国继承法第2条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是继承开始的唯一法定条件。也就是说,父母一方死亡的,遗嘱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因此,父母一方死亡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子女要求继承死者的遗产完全是合法的,不能因另一方尚健在而剥夺遗嘱继承人或者其子女的继承权。
因为子女的继承权与配偶、父母的继承权是同等重要的,在有些情况下,比如父亲死亡,母亲急于带产改嫁,如不立即进行遗产分割,被继承人子女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就可能被再婚的母亲带走,导致合法财产权益受到侵害;再如有的夫妻死亡时间相差几十年,在这期间死者的遗产和继承人本身都会出现各种意料不到的变化,如果对遗产不及时继承,有可能会对社会的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及时行使继承权是完全可以的。当然,法律允许子女继承已故父亲或者母亲的遗产,并不是要求一定得马上继承不可。如果子女不要求马上分割遗产,而是将遗产交与健在的母亲或者父亲一方保存,使之有精神和生活上的寄托,法律也是允许的。
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允许子女继承已故父母一方的遗产,与子女有义务赡养健在的父亲或者母亲是两回事儿。子女继承遗产后,不等于就免除了赡养、照顾尚健在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法定义务,作为子女,既要行使自己的合法继承权,也要尽赡养扶助老人的义务,处理好家庭关系,以符合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要求。
以上就是遗产纠纷具体案例,希望解决有此困扰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