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老人可随时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时间:2018年11月17日 来源:网络 作者:嘉年乐服务网

标签:

  我国的老龄化现象严峻,养老机构严重不足,针对老年人口中存在的特殊人群,政府不得不采取一些特殊保护措施。北京市首次明确公办养老院接收对象:4类老人由政府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服务,可随时入住公办养老院。政府将4类户籍老人确定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人群。

  需要保障的四种老年人群有:

  第一类为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由政府提供无偿供养和护理服务,估算有4558人。

  第二类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孤寡、失能或者高龄老人,由政府提供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即按成本价实施收费,估算有8177人。

  第三类为政府“优待”对象,包括市级以上的劳模、因公致残、见义勇为伤残等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人员中的失能、高龄老人,由政府提供适当优惠的供养、护理服务,收费标准介乎于市场价与成本价之间,合计有1840人。

  第四类为“失独”家庭中70周岁以上或失能老人,估算有4809人,作为对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作出贡献的老人,他们既可享受第二类人群的待遇,也可选择享受第三类人群的待遇。

  据统计,在北京这4类老人共约2万人,他们可随时入住公办养老院。按照市、区、街道所属养老院的职能划分,街道乡镇一级就近接收“三无”、“五保”、“低保”、低收入老人,满员后的失能、高龄老人转送区县所属养老院接收。市一级的公办养老院只接收“优待”老人,即第三类和第四类老人。目前,市属养老院有2400多张床位,基本满足这部分老人的需求。其中,北京市第五福利院还将改造为“失独老人养老院”。

  实施以上措施后,下一步,“公办养老院入住评估管理办法”、“公办养老院收费管理办法”和“养老院公建民营实施办法”三个配套文件已起草完成,近期将与北京相关委办局协商后发布实施,其他地区也可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安排。


更多相关知识